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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家门口的庭审

发布时间:2022-07-27   来源:中国经济与法    作者:古钰镜    责任编辑:李红艳

  本网吉林讯(古钰镜)“你现在身体状况怎么样?意识是否清楚?能不能正常坚持开庭?”

  “法官,感谢你们为我的身体考虑,我没有问题,可以正常开庭。”

  这是敦化市人民法院法官在一场“特殊”庭审前,与被告人李某的对话。

  本案被告人因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被告人李某取保候审期间,承办法官得知被告人身患疾病,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被告人李某的身体状况,承办法官与公诉机关沟通协商后决定将庭审活动移至被告人家中进行,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后,这次“特殊”的庭审在李某的家门口顺利开展。

  “法庭”虽简陋,却依然庄严。被告人在庭审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庭审当中,李某对法官和检察官到家中解决自己的案件深表感谢,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自愿认罪。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仔细询问了被告人的身体情况并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被告人李某表示已吸取教训,以后肯定会做一个守法好公民。这场开在被告人家中的特殊庭审,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彰显了司法办案的人文关怀。

  供稿: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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