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聚焦|金价先涨后跌,未来走势如何?
未经审批占用42亩土地修路 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被罚款8万余元
半岛网3月8日讯 (记者 宫昌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用来修路。3月8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公布对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的一项处罚决定。经过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确认,当事人占地面积为5375平方米,最终决定对其罚款84575元。
案件信息显示,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在王台街道办事处石灰窑村204国道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已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当事人提供了一份原204国道土地证以及原204国道用地范围的地籍调查,通过自然资源局确认,该处图斑当事人占地面积为5375平方米。
根据自然资源部2020年第四季度卫片违法图斑第37021118119-2号发现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于2019年3月份在王台街道石灰窑村204国道处占用42.01亩土地修建道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罚款84575元。
记者查询发现,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23日,注册资本228238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忠东,该公司为德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资控股,该中心为德州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
上一条:业主遭遇维权难:交房近8年至今无法入住
下一条:最高法:决不允许“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破坏公平正义
《旅游商报·旅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内容注明来源《旅商网》的所有文章作品,版权均归属《旅游商报·旅商网》所有,未经合法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内容作品。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旅游商报·旅商网》,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旅游商报·旅商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旅商网》)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