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人员查询|

投稿咨询热线: 010-68639699

外宣平台

招商服务热线: 010-68632799

敦化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不良行为训诫”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2-11-03   来源:中国经济与法    作者:魏如锋    责任编辑:张君

  本网吉林讯讯(魏如锋)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多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积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助力涉案少年健康成长。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小花(化名)作为受害人,存在多种不良行为,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成为案件被害人,同时发现存在严重的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形。

  11月2日,敦化法院邀请敦化市检察院、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联合训诫。承办法官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家庭教育义务,要求监护人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这些年来,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做的很不好,孩子现在有这么多不良行为,都是我的责任,今后我一定好好教育,加强管理。”小花的父亲表示,以后会让小花重新回学校接受教育,远离社会不良行为,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市检察院、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依次对小花的父亲作了耐心细致的家庭教育指导,并对小花进行了训诫,告知其相关不良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和对今后人生的影响。

  市法院表示,家庭教育指导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市法院将会联合学校、社会等多方力量,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涉案青少年及时开展回访帮教,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

  供稿: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上一条:哈尔滨市公安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下一条:2023国考报名截止 热门职位竞争近6000:1

《旅游商报·旅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内容注明来源《旅商网》的所有文章作品,版权均归属《旅游商报·旅商网》所有,未经合法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内容作品。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旅游商报·旅商网》,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旅游商报·旅商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旅商网》)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旅游商报新闻”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值班热线 010-6863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