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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泊头市众多学校:有偿补课为那般?

发布时间:2021-08-10   来源:中原新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红艳

  泊头市众多学校:有偿补课

  近日,有部分家长反映河北省沧州泊头市实验小学、中学,长安路小学、泊头市三中、四中,从乡村到市区的小学、初中、高中大概有30余所的学校都在暑假期间进行有偿补课,有的是租房子、有的是在教师家中;收费标准大概是:小学1500元、中学2700元到3500元不等;已是普遍现象,是有偿补课坏了教书育人的良心呢?还是教体局知情故意放纵呢?或者是不敢管呢?

  提起补课顾名思义、人人得知,可近些年来教育方面是层出不穷,对学生的家长也是无奈,在某些方面也是敢怒不敢言,学生在各种学习、培训方面也是压力重重,在加上各种各样的辅导资料一大堆,就连假期、休息日也是不停的进行着各种补课。作为家长生怕自己家的孩子在学习、考试方面比别的学生差,考试不好就会被老师约谈,甚至是批评。从此有了攀比,孩子失去了美好的童年。还有的甚至是在校不好好讲课,一切都等到课下进行补课而弥补课堂上知识,甚至是教师该完成的批改作业都有家长来批改、签字。还有时不时的让家长做一些网络上的答题知识。

  那么什么是有偿补课呢?

  有偿补课是指即在寒暑假和周末等节假日,编内教职工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暑假即将开始,2015年7月5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包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将重点查办。

  可这些规定都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山高皇帝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法进行有偿补课。严查时就暂时停几天,风声过去了就立即开始进行补课。以前的教师才配称得上是人民的教师,人人点赞、夸赞,是如此的尽心尽责。可现在的教师不如称作是有偿补课教师和培训;把教书育人的理念完全扭曲化,也忘记了什么是教书育人的概念。都是一切以利益驱使而泯灭了教书育人的品行。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还是有品德优秀,不忘初衷的人民教师。

  《规定》中提到,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作为反映的家长也是正义凛然的化身,是看不惯教育的腐败,一人力量不足,但愿问心无愧的把这种现象公布与众,也希望作为教师以教书育人为本,教学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虽说有颁布文件规定不允许有偿补课、培训之类的,但还需教育部门深入骨髓,进行深挖加强力度管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每位家长大胆的说出心声,大胆的参与进来,让良好的教书育人的方向回归正途,还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乐趣。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要求各地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严格教师管理,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泊头市学校的有偿补课存在着普遍现象,请教体局给予重视严查。

  本媒体也将会继续跟踪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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