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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被曝售卖发霉面包,别让“屡教不改”成为标签

发布时间:2023-08-14   来源:人民数据    作者:吴汉华    责任编辑:刘娜

  近日,有网民视频爆料称,他在西安永辉超市购买了两袋面包,一袋正常,一袋上面有两个标签,两个日期不同,并能看到贴了两个日期标签的面包已经发霉。相关视频发布后,在网络上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并在短视频平台形成热搜话题。

  针对这一情况,涉事超市的客服在次日回应称,确实发生了这件事,但并非故意销售过期发霉的产品,而是由于临时工将价签贴错。客服表示:“这是一个误会,是当天被雇佣的临时工错误地贴上了价签,然后被顾客购买走了。我们对出现这种问题感到遗憾,正在全力配合解决这个问题。”客服还表示已经联系到涉事顾客并道歉和赔偿。

图:舆论观点倾向 数据来源:人民数据资产服务平台

  对此,网民质疑超市回应的可信度,认为其是在推卸责任找借口,质疑的内容包括“为什么只有一袋面包有问题?”“为何新旧标签都没有撕掉?”“为何没有及时下架处理?”“为何没有对临时工进行培训和监督”……在该过程中,即使是误会,超市也存在疏忽、失职等问题。甚至有网民呼吁,相关超市调查和整改此事,并向公众公开道歉和公布处理结果。

  永辉超市何许人也?

  公开资料显示,永辉超市于2001年4月13日成立,总部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永辉超市曾获得多项荣誉,如中国500强企业之一,是国家级“流通”及“农业产业化”双龙头企业,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等。

  2023年4月29日,永辉超市发布了2022年年报:2022年永辉超市实现营业收入900.91亿元,同比下降1.07%,归母净利润-27.63亿元,同比减亏29.94%。

  最近消息显示,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联合发布2022年中国商业零售百强榜单。永辉超市名列榜单第6位,较2021年上升5位。

  此外,永辉超市7月14日的公告显示,永辉超市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3.9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1亿元。上半年公司积极推动门店调优、关闭部分长期亏损门店,推进数字化,内部通过考核及宣导实现降本增效。

  媒体报道时用到“又”, 为什么?

  分析该事件的舆情高频词发现,“又”是高频词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关于永辉超市在食品问题的报道近20篇,话题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网民或媒体爆料永辉超市的个别食品存在问题;二是相关监管部门曝光的永辉超市食品抽检不合格问题。在地域上,安徽、江苏、北京等地较为集中。

  早在2021年4月15日晚间,永辉超市曾就食品安全问题发布致歉公告,公告称,公司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向广大消费者、投资者和监管部门致以真诚的歉意,管理层对该事件自查自纠,深刻反省。公司将对超市食品安全制度及流程进行全方位核查,完善治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超市经营者的相关要求,对采购进货执行查验供货商的合法资质证明及索证索票资料;加强上游供应链管理,对商品尤其是生鲜产品进行全面抽检,提高部门责任意识。基于永辉超市以往的道歉情况,结合近期关涉其食品安全的问题,足见“又”字体现了永辉超市在食品安全领域出现问题的频次,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舆论对永辉超市“屡教不改”的印象。

  表:2022年以来关于永辉超市食品安全问题相关报道一览

  食品安全无小事, 背好“锅”是应有之意

  舆情视角:主动担责,不甩“锅”才能赢得舆论认可

  舆论对涉事超市回应之所以不满,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广大网民没有看到涉事超市的责任和担当,认为其不应该将责任甩给“临时工”,而应该主动担责,发现该事件中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解决相关问题;二是相关回应和处理不能仅针对涉事消费者,由该事件引发网民对涉事超市食品安全的担忧也应该得到超市的回应;三是基于永辉超市曾被曝出食品问题,此次出现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不能大事化小,草草了事。基于舆论不满的原因,涉事超市如在处理该事件中,采取主动担责的态度,处理好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同时对该事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或许能够在挽回自身声誉形象上加分。

  过期食品: 需要规范的处理机制, 改贴标签行为或违法

  据公开报道显示,超市的过期食品一般都是厂家回收销毁或者是低价出售给养殖户,绝大多数都进行销毁。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其中第五点明确包括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及对过期食品的一般处理方法,涉事超市如何以此为鉴,完善相应的过期食品处理机制,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是上上策。

  食品安全无小事,面对消费者质疑,既要做好线下问题的处理,也要做好线上回应,扎牢安全的“防护墙”,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得安心,才会赢得消费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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