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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曹县五里墩村开发房地产涉嫌占用耕地为哪般?

发布时间:2023-03-31   来源:旅游商报-旅商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亮

  实名举报人:我叫杨鹏孔,身份证号:370832198907024110,我实名举报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五里墩村开发房地产占用耕地违法事件!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磐石街道办事处五里墩村民委员会旧村改造房地产项目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耕地,“未批先建”、“未转先批、未转先建”等问题,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五里墩村民委员会与菏泽中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签订《曹县五里墩新区建设合作协议书》,于 2021年9月8日签订《曹县五里墩新住宅小区建设合作协议书》。两份《合作协议书》均约定:双方合作建设五里墩新住宅小区项目,五里墩村委会将约141亩集体建设用地70年使用权转让给中鹏公司,中鹏公司按照实际交付土地面积交付该村委会6.5万平方米左右住宅作为村民安置房,折抵全部土地使用费。在五里墩村民委员会的催促下,中鹏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开始施工,但直到2021年11月2日才获得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存在“未批先建”问题。至2022年10月,15栋约12万平方米楼房主体封顶。



  自2022年4月起,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到施工现场要求停工,理由是该项目存在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的行为,但经五里墩村民委员会协调,很快恢复施工,原因不明。经中鹏公司向有关部门查询得知,21、22、25号楼所占用的5亩多土地在开工建设、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并非建设用地而是林地,2022年4月11日才经菏政复(2022)62号文件批准转为建设用地,存在“未转先批、未转先建”问题。另外,经中鹏公司查询,截止2022年10月,该项目尚有部分土地为“水浇地”,并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7、15、16、23号楼。

  举报对象:菏泽市曹县五里墩村委会、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曹县行政审批局、曹县自然资源局。

  希望举报后能得到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回应问题:是否存在非法占用农用耕地、水浇地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问题?行政执法局要求项目停工的原因?

  举报人:杨鹏孔 15853150898(中鹏房地产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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